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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诉?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8-11-21 17:24:54   浏览次数:683

 

回答:法律对申诉的主体资格做了严格限制,并非每个人(法人),对生效的裁判不服都可申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行政案件申诉的主体与民事相同。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由于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且被告人往往被限制人身自由,所以法律赋予了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近亲属申诉权利。

      刑事案件中的近亲属范围也不同于民事案件中的近亲属范围。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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