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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有错吗?
作者:SYJWB   发布时间:2009-06-10 20:16:19   浏览次数:182

                                                                 民工有错吗?
                                                                                     ----tianchong

  讨论话题:
  日前广州发生了一件案子,案情是这样的,某私营老板因欠某民工工资约9000元,该民工得病需钱治疗,苦于没钱,请求私营老板给工资,该私营老板说因经营暂时困难,需等段时间,该民工苦于无奈,某晚趁私营老板不在家,潜入该私营老板家中,在柜子里发现现金20000元,还有其他值钱的首饰等,该民工取走9000元,案发,私营老板报案,民工被拘留、逮捕。检察院以该民工构成盗窃罪起诉,请问,本案是否构成盗窃罪?
  
  律师回复:1、从犯罪构成上来说:
  关于主观上有没有犯意的问题:民工在进入老板家时是抱着拿到相当于自己工钱的财产的目的,巧的是老板家正好有现金,省去了他好多事!是有着概括的故意的。至于有人说他只是想去会属于自己的东西的说法,老板欠他工钱只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民工所享有的是请求权,而非支配权,他对属于别人的财务能行使支配权吗?既然这么做了,就足以说明其非法性。 以上就说明他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当然构成盗窃罪!
  2、从犯罪的本质上来说:犯罪的本质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行为的可处罚性。
  行为人潜入别人家中,拿财物(且这么说吧),本来就是具有社会危害性,无论是就财物来说还是就场合来说都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以上所述也构成刑事违法性,即满足犯罪构成的要件;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处罚:行为人是迫于无奈,兵行险招,大家可以说这是弱势群体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法律的本质是正义、是公平,民工拿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有错吗?没有错,在合理性上来说几乎无懈可击,可是我们现在强调的是合法性的问题,我们是法律人,应该具有比一般公民更高的法律素养,法不容情是说的有点绝对了,但是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决不容挑战。程序正义是保障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很强的认识,尤其是法律人,我们呼吁给民工一个说法,一个公平正义的结论,但是有没有想过民工的行为如果得到支持或是得到法律的通融,的确实现了个案的公正,而我们丧失了法律的本质,会使类似的非法讨债行为得到滋以至于鼓舞,更大的社会群体会受到伤害,整个社会的稳定性会受到来自于一个阶层讨债的挑战!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不是,法律是为调整不特定多数人的行为而制定的,当然我们也可以说民工阶层也是一个不特定多数的群体,但是放到基本的价值判断来说,不能牺牲更大群体的利益来保护这些相对弱势群体的违法举措。
  我们要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是我们有法律、有制度,走合法程序来维权!我们做的不够,社会做得不够,没有给他们一个可供信赖,可供依靠的机制,这本来就是法律的悲哀、法律的失败!但是如果我们不严格执法,那更是法律的悲哀!
  合理性会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所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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