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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网上发前女友***给百余人被起诉

作者:lishihuai   发布时间:2009-06-20 18:47:12   浏览次数:656

 

【北京】李诗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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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7 03:27:00 来源: 竞报
核心提示:因不满前女友提出分手,北京一名男子把前女友的***在网上传给100余人,而这100余人皆是前女友的同学。近日,当地法院已受理此案。

 

竞报727日报道  梁小姐与男友刘先生提出分手,刘先生怒而将梁小姐的***在网络上传给100余人,梁小姐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刘先生向其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梁小姐称,2006314日,她提出分手后,刘先生破解了梁小姐电子邮件及校友录密码,搜集她100多同学的电子邮箱地址,将梁小姐的***及含有侮辱、诽谤文字的电子邮件发送至上述100余人的邮箱内。

律师点评侵权程度需法院认定
久隆律师事务所李诗怀律师表示,认定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有四个要件:一是要有名誉受到损害的事实发生,二是行为具有违法性,三是损害事实和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就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刘先生将邮件发给100余人,已经构成了散布的事实,而且给梁小姐带来伤害,但具体带来影响的程度还需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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