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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帐怎么办?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9-11-13 19:36:08 浏览次数:72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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