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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安心过春节了”

作者:安福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0-01-28 12:33:32   浏览次数:187


“终于可以安心过春节了”



 

    1月27日下午,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件。左斌当庭给付原告方55000元,李某的弟弟手握赔偿款激动地说:“我的父母、嫂子、侄女们终于可以安心过春节了,法院真是为民做主的好法院,太感谢了!”

    2009年9月27日,左斌在安福县兴建房屋时,雇请泥工李某等人浇筑第三层楼顶。下午6时许,因天色渐晚,左斌在工作面接好了电灯,并要求李某等加夜班,7时许,工人们中途离开工作面去吃晚餐时电灯突然熄灭,致使李某下楼时不慎失足摔下。当即被送往安福县人民医院抢救,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并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手术后其病情仍继续恶化,经抢救无效于10月4日死亡。

    事情发生后,左斌拒绝赔偿李某的损失,李某的父母、子女将左斌告上法庭,要求左斌赔偿李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181761元。

    安福法院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左斌认为受害人李某是自己不小心摔下,左斌已支付了25000元医疗费,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加上自己建房已负债数万元,因此拒绝赔偿。

 

    而原告方均为老人妇孺,因李某死亡后生活无着,春节就要来临。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也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法官不厌其烦通过左斌的亲属多方做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左斌终于被感化,双方达成协议:左斌赔偿原告方的损失计人民币115000元,在领取调解书时支付55000元,余款60000元在2010年6月30日前付清。左斌经过多方借贷在领取调解书时如约向原告方支付了55000元,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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