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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cn”域名“解禁”

作者:长江商报   发布时间:2010-02-24 12:04:52   浏览次数:381

经过两个多月的等待,“玉米”们终于等来了个人申请“.cn”域名的“解禁令”。工信部日前出台个人网站备案新规,个人是网站的合格主办者,网站备案负责人需提交彩色正面免冠照等信息。昨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收到工信部印发的个人网站备案新规,正在做实施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从遭禁到解禁

  去年12月1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一则公告:用户注册“.cn”域名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停止”个人用户域名注册,将个人用户注册“.cn”域名的大门关闭。

  日前,工信部向各地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印发《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试行方案中对网站主办者进行了明确的说明:“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工信部也通过这一规定明确个人可以创办网站,而个人网站的主办者也将被视为网站负责人。

  一停一开,带来的最大变化则是,域名的实名制管理,网站创建管理者要为其行为担负起本来就应该担负的责任。

  个人域名需实名

  根据新的备案流程,接入服务单位需要在备案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并由“备案中心统一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对于所提交的备案信息,各地通信管理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将下发备案号、接入单位实施网站接入。同时,接入单位应保证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不泄露,承担对网站主办者提交材料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业内人士表示,工信部在做域名实名制和源头追溯系统。做好域名注册人(单位)的备份真实资料数据库,不仅从源头上有效防控***网站的产生,还有利于在事后为执法机构快速破案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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