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
当前位置:首 页 >> 法治热点>> 文章列表

侯欣一委员建议:司法考试实行两次考试

作者:正义网   发布时间:2010-03-04 09:50:04   浏览次数:154

北京3月3日电(记者徐日丹) 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隆重开幕。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他带来了一份关于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的提案,建议对司法考试实行两次考试制度。
 侯欣一指出,目前我国司法考试实行的一次考试制度更多是考察参加者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无法考察其专业技能、社会阅历及职业操守,致使一些司法从业人员先天不足。
 
 
 “我国的司法考试应该实行两次考试制度。”按照侯欣一的提案,凡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的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都可以参加第一次司法考试,第一次司法考试的内容以法律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参加者对法律知识的系统掌握程度和深度。第一次考试合格者,需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实习一年时间。实习期满由实习单位的负责人、指导人分别对实习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进行鉴定,鉴定合格者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第二次司法考试。
 “第二次考试主要通过模拟审判的方式,重点考察参加人对法律的应用能力和司法技能。第二次考试不合格者第二年可以再允许再参加一次。两次考试合格者由国家授予资格证书,具备从事司法工作的条件。”侯欣一介绍说。
 侯欣一说,只有这样改革,才能真正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摆脱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离的问题,切实提高中国司法队伍的素质,提高司法质量,促进中国法治建设的良性发展。








上一篇:侵权责任法草案:四大悬念待解开    下一篇:刘某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请填写详细信息发表评论
评论名字: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验证字码:验证码

:0756-3618812 小慧 13192263384 ·国家互联网许可证:粤ICP备09100814 · 首席资深法律顾问:李玉麟律师
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珠海:拱北花苑新村1栋1A2楼
PR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