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服务-远程在线法律顾问服务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10-05-09 16:53:26 浏览次数:6151
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来讲,由于自身经营规模相对有限,经常面一些成本核算的矛盾,对于聘请一个法律顾问感觉困难,但为了降低交易、经营风险,为突发性法律纠纷寻找解决方案,该如何解决?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很需要有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来保驾护航。为了解决以上问题,特推出了一种新的法律服务方式——远程法律顾问,不但省去好多费用,也节省了时间。
(一)公司远程法律顾问内容
1、解答法律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书;
3、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4、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二)远程法律顾问方式:
律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承办上述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等的事务,通过QQ、MSN、E-MAIL、EMS、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
服务方式上一般不通过传统的面对面方式,但如果确实需要,顾问单位可以派人前往律师办公场所进行交流。
(三)法律顾问费用:
公司远程法律顾问的收费模式按照顾问单位的工作量来确定顾问费用,具体有如下几套方案供选择:
A、1200元/年;
B、2400元/年;
C、3600元/年;
D、4800元/年;
E、6000元/年;
F、8000元/年;
G、10000元/年;
H、12000元/年。
其中:
——律师为会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总件数为:
(1)对A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6件;
(2)对B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12件;
(3)对C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18件;
(4)对D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24件;
(5)对E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36件;
(6)对F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48件;
(7)对G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60件;
(6)对H类的会员,每年不限制件数。
——律师为会员解答咨询不限制次数。
——律师承办上述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的事务时,不上门服务,也不出门服务,而是运用现代化通讯工具。
——会员要求律师上门、出门承办下列内容的法律事务,按律师事务所标准的80%另行收费:
(1)代理诉讼、仲裁;
(2)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并草拟、审查、修改全套法律文书;
(3)参与股份制改造并草拟、审查、修改全套法律文书;
(4)草拟、审查、修改设立公司的成套法律文书;
(5)草拟、审查、修改或办理涉及期货、外贸、海关、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业务的成套文件、手续;
(6)制定全套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7)其他要求律师上门、出门承办的法律事务。
——会员单位负责人聘请本所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可以按本所收费标准的80%予以优惠。
——律师为会员提供口头、文字法律服务,以下列方式进行:
(1)电子信箱;
(2)QQ、MSN;
(3)网站留言本;
(4)电话;
(5)传真;
(6)当面;
(7)其他方式。
——会员在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如实陈述与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及时、认真、详尽、准确地向律师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其他便利。若出现隐瞒或有意编造事实的情况,律师对所提供的相关法律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受会员委托,从事与会员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交通、差旅等费用由会员支付。
——会员无故退会的,会员费用不退还。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中出现下列情况,会员费用全额退还:
(1)无故终止提供法律服务的;
(2)将会员的有关文件原件丢失致会员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3)将会员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与其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的。
◆ 如何办理聘请“远程在线法律顾问”的有关手续?
1、填写《聘请法律顾问(远程在线)合同》并签字盖章后,将其传真至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2、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在传真件上签字盖章后再传真给客户备案。
3、之后客户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给律师事务所
4、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收到律师费之时,双方的合同生效,律师事务所通过快递将发票寄给客户。
◆◇ 具体请联系我们了解详请。◇◆
问:如何确定本公司适用交纳哪一类会员费用?
答:无论哪一类会员,都有权利不限制次数进行咨询。唯一的区别在于律法律顾问为会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的总件数,即对对A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6件;对B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12件;对C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18件;对D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24件;对E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36件;对F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48件;对G类的会员,每年不超过60件;对H类的会员,每年不限制件数。
根据我们的经验,法律事务不多的中小型公司,一般要求律师为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审查、修改合同的总件数每年不会超过18件,因此适用交纳3600元/年(C类)。这就是说,一般的客户只要交纳3600元,即可请一位“在线律师”当自己的法律顾问。
Copyright ©2012 品牌法律咨询,尽在律师110-涉外离婚、继承纠纷、侵权索赔、房产争议、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 Powered by LingCms 版权所有 © 2005-2012 Lingd.Net.. |
:0756-3618812 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珠海:拱北花苑新村1栋1A2楼
-公益普法 服务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