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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口计生委官员称国家从未禁止超生入户

作者: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2010-06-12 09:32:29   浏览次数:789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今年11月1日起,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首次明确超生可入户”。对此,省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日澄清,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人口登记入户,但同时必须依法依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允许超生入户,这其实不是新措施,10年前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就有类似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其实我国一直没有明文禁止超生的孩子登记入户,但要同时依照国务院和地方法规对其父母进行处罚,包括公职单位要给予开除处理,以及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记者了解到,平时各地对于超生孩子一般实行“先交罚款后落户”的做法,所谓“罚款”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按照各地法规及生活水平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其父母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时一般需要出示计生部门证明。对于家庭困难者,社会抚养费可以申请分期缴纳。 

  该负责人强调,此次人口普查对超生人群的做法,绝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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