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

会员登陆

首席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VIP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首 页 >> 私力救济>> 文章列表

李律师说法:网站经营需要的牌照手续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10-06-30 11:33:32   浏览次数:959

为防诈骗,李律师向你介绍网站运营中常用的牌照,经营性质网站该做那些备案?申请那些许可?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分辨清楚!!

       1、信息产业部ICP备案

   主要是非经营性网站,任何一个在国内的网站都要备案。

  2、经营性网站备案

  经营性网站备案,是指经营性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网站的首页上加贴经营性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经营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网站需要办理。

  4、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经营新闻出版类电子商务业务的网站,在办理ICP登记和备案前,需要办理以下审批:文化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国家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5、网络视听许可证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6、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该证书由国务院新闻办签发,旨在允许获证网站从事登载新闻的业务。

  7、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需要申请。

  8、电信业务审批

  主要是开办电子公告服务( bbs)论坛用的。

  9、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主要是提供无线增值等业务需要办理的

  10、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11、互联网卫生信息服务管理

  还的需要卫生证,卫生部门审批的,呵呵。
  
  12、电子支付牌照








上一篇:村民待遇差别行政给付案    下一篇:广东司法鉴定机构名录(新)


请填写详细信息发表评论
评论名字: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验证字码:验证码

Copyright ©2012    品牌法律咨询,尽在律师110-涉外离婚、继承纠纷、侵权索赔、房产争议、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LingCms 版权所有 © 2005-2012 Lingd.Net..

:0756-3618812 小慧 13192263384 ·国家互联网许可证:粤ICP备09100814 · 首席资深法律顾问:李玉麟律师
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珠海:拱北花苑新村1栋1A2楼

-公益普法 服务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