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
经济性裁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10-08-08 23:21:26 浏览次数:717由于裁员可能引发许多社会问题,所以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裁员做了以下规定:
一、裁员必须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四种情形企业可以进行经济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
一般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金难以回笼、生产资金周转困难等。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4、其他因为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因所发生所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三、裁员人数必须达到法定标准;
裁员人数是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只有达到这两个标准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否则只能通过协商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四、征求工会或全体劳动者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裁员之时,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作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出裁员方案。在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后,将裁员方案和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进行裁员。
珠海律师、珠海离婚律师、珠海侵权律师,珠海劳动律师、珠海公司律师、资深李玉麟律师

Copyright ©2012 品牌法律咨询,尽在律师110-涉外离婚、继承纠纷、侵权索赔、房产争议、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 Powered by LingCms 版权所有 © 2005-2012 Lingd.Net.. |
:0756-3618812 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珠海:拱北花苑新村1栋1A2楼
-公益普法 服务社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