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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外包服务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8-01-13 06:05:47 浏览次数:634方式一:预约服务方式——按照事务类型预约专业对口的律师
[方式介绍]签署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后仅支付较少的基础费用,律师定期、不定期拜访客户,为客户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客户有具体法律事务时,即可预约、委托专业律师办理,服务费用按照协议的优惠率计算。
[优势所在] 发展中的中小公司,有数量不少的法律事务需要处理,但无力承受目前高昂的律师费和设立专职法务人员的费用支出。而利用法务外包的预约服务,就可以以较少的付出换来高质量、高效率的法律服务,避免经营中的陷阱和法律纠纷。
[适合公司]这种服务方式适合于发展中的中小公司。
方式二:项目服务方式——按照项目的不同需求提供对应服务
[方式介绍]基于部分客户单项法律事务较多、又互为独立个案,客户需要“一事一办”的法律服务。我们的项目服务方式满足了上述客户的需求,将每一个法律事务作为一个基本项目,专项委托、专项办理、专项考核、专项付费。
[优势所在] 项目服务方式的最大优势就是“一事一办,一事一结”,这种服务方式更为灵活,可以方便的解决客户较多单项法律事务的问题,避免了客户律师费的付出与收益不平衡的现象,同时客户也可以灵活的选择其认可的律师。
[适合公司]这种服务方式适合于单项法律事务为主的公司。
方式三:协作服务方式——律师和客户法务部门分工、协作
[方式介绍]依据客户的要求,指派专业律师配合客户内部的法务人员工作,双方在服务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分工合作、各取所长、优势互补,保质保量的完成客户安排的法律事务;法律服务费依据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计算。
[优势所在]这种服务方式中,公司法务人员了解公司的经营与运作,而律师具有法律事务的处理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关系,律师按照法务人员的安排和指示工作,减少了律师的调查、沟通成本,可以较为高效、优质的完成指定的工作。
[适合公司]这种服务方式适合于设立了法务部门或法务人员的公司。
方式四:驻点服务方式——委派专业律师常驻企业,现场服务
[方式介绍]依据客户的服务要求和具体情况,委派律师进驻客户处并建立办公系统,与客户的内部工作人员整合为企业的法律服务部门,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全面处理企业的日常法律事务;法律服务费依据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方式计算。
[优势所在]这种服务方式,可以使经办律师便捷、深入地了解客户的经营运作情况,做到“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补救”,从而主动、快速地向客户提供与其经营同步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效防止和减少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适合公司]这种服务方式较适合于大型公司或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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