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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造合同骗学生 保险人员落法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08-02-28 10:53:27 浏览次数:314 2006年9月,河南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张某为牟取利益,在没有得到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伪造本公司“学平险”保险合同,向河南某学院的学生出售该保险合同近2000份,共收取学生保险费22万余元。2007年3月,该事被保险公司发现后,张某将其所骗的18.95万元保险费退还学院,保险公司则向学院学生补办了保险。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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