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

会员登陆

首席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 VIP服务导航

当前位置:首 页 >> 以案说法>> 文章列表

西门子与利勃海尔商标专用权纠纷在上海一中院审结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8-03-03 10:40:15   浏览次数:519

 

西门子与利勃海尔商标专用权纠纷在上海一中院审结
 

    德国利勃海尔公司向法院起诉称,该公司是专业生产各类电器的企业,于2005年在中国注册了“BIOFRESH”商标,作为其在制冷、冷冻方面产品的商标,中文译作生物保鲜。近年来,西门子公司在其生产的kk22系列6款冰箱的外包装以及冰箱抽屉上也都标上了“Bio-fresh”的字样,该系列6款冰箱在国美家电各商场销售。利勃海尔公司认为,“BIOFRESH”是该公司的注册商标,西门子在冰箱产品上擅自使用该商标,侵犯了利勃海尔的注册商标使用权,遂将西门子在华某分公司和销售商国美电器一同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生产、销售该系列冰箱,并要求西门子登报道歉,赔偿30万元。 
  西门子认为,“bio”是英文单词“biologic”(生物)的缩写,而“fresh”则意为新鲜,“Bio-fresh”中文意思是生物保鲜。这是一个常用名词,在制冷产品中被经常使用。制冷行业的生产企业都可以根据“Biofresh”这个合成词的字面含义,将其使用在冰箱产品上,以表明所属商品的特性,这并不构成侵权。同时,西门子认为,由于利勃海尔从未在中国销售过带有“BIOFRESH”字样的冰箱,因此其他企业在中国市场销售生物保鲜冰箱,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混淆,至于赔礼道歉,就更不存在支持的理由。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西门子已是享誉全球的驰名商标,而利勃海尔的“BIOFRESH”还是个不知名的商标,西门子根本无需将自己的驰名商标换成一个不知名商标。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Bio-fresh”具有语言上的通俗意义,西门子对该标识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遂依法判决对德国利勃海尔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上一篇:成年学生扭打受伤 学校无错不担责任    下一篇:探监


请填写详细信息发表评论
评论名字: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验证字码:验证码

Copyright ©2012    品牌法律咨询,尽在律师110-涉外离婚、继承纠纷、侵权索赔、房产争议、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LingCms 版权所有 © 2005-2012 Lingd.Net..

:0756-3618812 小慧 13192263384 ·国家互联网许可证:粤ICP备09100814 · 首席资深法律顾问:李玉麟律师
广州:越秀区东风西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3楼 珠海:拱北花苑新村1栋1A2楼

-公益普法 服务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