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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律师协会:“97%的人会做,怎能说许霆犯罪”
作者:lawyer110   发布时间:2008-03-05 14:24:00   浏览次数:130

 

广东省律师协会:“97%的人会做,怎能说许霆犯罪
 
20080304 14:11:13 南方网
 
    昨日上午,广东省律师协会牵头,十余名律师参加了许霆案专题研讨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爱斌说,在法定刑期以下量刑,但没有法定减轻情节,要报告最高法院批准,但最高法院不接受类似报告。
 
    这是立法和执法理念的冲突
 
    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爱斌表示,许霆案在量刑上应作适当处理,毕竟和普通盗窃金融机构罪有所不同。杨表示,现有诉讼法规定,在法定刑期以下量刑,但没有法定减轻情节,要报最高法院批准。但最高法院从不接受类似报告
    杨爱斌说,我听过高院的一位领导说过,他们就这个问题专门问最高院的领导:如果上报,最高院会不会同意?最高法院说你千万不要报,你一报工作量多大?而且他们本来就认为法官应该有适当的自由裁定权但我们的诉讼法没有给(法官)适当的自由裁定权,这也不符合审判的基本原理,所以这有一个立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冲突问题。也是一个本位主义的问题,不想增加那么多工作量。
 
    不是民众感情错了是法律有问题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教授徐松林表示,在这个案子里,好像民众对法是一种误解,他感觉法不外乎情如果民众的感情和法律的规定出现了非常大的差距,(那么)在这里不是民众的感情或者理智出现了错误,是你法律有问题。徐教授表示,罪与非罪,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有一个理念上的标准,叫做期待可能性。在这个案子里,当天上掉馅饼的时候,有网站调查,97%的人会做取款这个事,那你怎么能说这个事是犯罪?(周皓 庞瑞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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