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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要给宠物狗做亲子鉴定

作者:来源:半岛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8-04-15 22:57:37   浏览次数:476

 

男子要给宠物狗做亲子鉴定
 

   
(记者 栾磊 李珍) 胶州市民刘先生家的古代牧羊犬(简称古牧)走丢了,后来他看到网友黄先生发在网上的古牧照片很像自己家的,认为对方捡了自己的狗,索要无果后,将黄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归还。胶州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的证据不充分,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今天上午,刘先生向市中院提出了上诉,同时申请为自己家的狗崽与黄先生家的狗做DNA亲子鉴定。 
 
   “如果不是我自己养了两年的狗,怎么能一眼就认出来呢?”提到那只涉案的古牧,刘先生显得非常激动,他告诉记者,2005年,他从北京一家非常有名的宠物店花7万元买回了一只母古牧,取名贝贝。2006年,贝贝怀孕生下8只小狗,总共卖了3万元钱。2007年4月,贝贝又生下7只小狗。“但不幸随后发生了,”刘先生说,同年5月,他在家收拾房间的时候,打开房门通风,还不到5分钟的时间,贝贝就不见了,“我大街小巷到处寻找都没有找到,后来在电视上打了高价寻狗启事,也是石沉大海。”
 
  网上偶遇“相似狗”
 
  2007年10月,刘先生偶然上了一个宠物网站,发现里面一个名叫“新鲜的海”的网友发了一张古牧的照片,照片上的狗名字叫毛毛,但是刘先生感觉很像自己的贝贝。随后,他在网上给这位网友发了信息,询问狗是否是捡来的,并要求多发几张照片。对方否认狗是捡来的,但还是给刘先生发了两张狗的照片。此时,刘先生更加确定狗就是自己的,便跟这位姓黄的网友取得了联系,要求其将狗还给他。
 
  家住四方区的黄先生告诉记者,刘先生当时跟他联系以后,说狗是他的,表示愿意给他一万元钱要回狗。“毛毛明明是我的狗,怎么能成了他的呢?”遭到黄先生的拒绝后,刘先生将其告到了胶州法院,诉求将狗归还。
 
  要为狗做“亲子鉴定”
 
  胶州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刘先生仅凭相似就认为黄先生的狗是自己走丢的狗,证据不充分,依法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今天上午,刘先生向市中院提出了上诉,同时还申请对黄先生的狗和自己家的狗崽进行DNA亲子鉴定。“我的狗不是生了小狗吗?小狗跟它一定有血缘关系吧?我想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刘先生表示,他很有把握能把狗要回来。对此,黄先生表示:“我还是那句话,我的狗就是我的,怎么鉴定也不可能鉴定成他的。”
 
  记者从市中院司法鉴定中心了解到,对哺乳动物包括小狗所做的DNA鉴定程序与人的是完全一样的,技术上没有什么复杂的,但是申请给宠物做DNA鉴定,这在本市还是第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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