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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记录访客评论
我在中石化湖南岳阳长岭煤油厂工作近10年,一直是代培工,我们这里用工分为三种形式,正式工,企业工,代培工,三者干的是同样的活,收入相差极大,比例为,3:2:1 如此不公平,有没有人去管一管啊?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新劳动合同法>>就只能纸上谈兵?作为弱势群体的我们难道就只能坐以待毙,做一辈子沉默的羔羊???????
无可奈何 on 2008-12-01 10:58:56 引用此文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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