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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领导为我伸冤呀!!
1楼 发表人:游客 发表日期:2010-02-19 22:47:18
在2月19号的一天一位河北保定雄县第3刑警队队长苏某刑讯逼供殴打一名无辜市民造成了左耳间歇性失明而且还无辜扣押一天并且用铁凳子给锁了起来。然后她还说我们局长在上头顶着呢我打你谁看见了,哎真是悲哀呀!不让普通市民活了!!说电话通知家人都不让还说你现在根本就没有〃人权”难道进了刑警队没犯罪就没有人权了么???

事情的原因是这样的那个市民捡到一部三星手机然后那个队长找到了这个市民这个市民当时没有承认结果就强行带到了刑警队,并且不出示任何手续并且刑讯逼供还使用刑具,那个市民做的是不对但是也不至于遭到殴打吧!!一部手机惊动了刑警队未免也太大材小用了吧!难道刑警没事干了么?据听说那部手机是一位北京公安局的一个领导的,难道说这就是关关相互么。还让不让普通老板姓活着了捡到手机就要遭受如此的灾难,有权就有一切了么???希望哪位领导能彻查事,本人说的句句属实。希望领导明察呀谢谢了!!
2楼 发表人:游客 发表日期:2010-02-23 12:35:45
李律师回复:

您的案件可以通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滥用职权行为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进行调查公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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